【回答】 取得再入国许可后在海外旅游中遗失护照时,首先赴自国大使馆重新申请办理护照。新的护照上没有许可再入国的印章及证明居留资格的标签纸。因此再入国时无法证明目前的居留资格。因为以原来居留资格再入国的话,跟在日本的代理人联系,由代理人取得「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将此提交给入管局获得所取得过再入国许可的确实证明之后,将此证明寄给本人。如亲戚在日本可以当代理人就不必要委任状,委托其他人需要委任状。到日本入境时应提示新的护照和在入管局获得证明的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