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依据伴随与居住在日本的日本人·外国人的身份关系而定的在留资格是如下。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
①日本人的配偶者
②日本人的特别养子
③作为日本人的孩子而出生者(在出生时父母一方具有日本国籍,或者在本人出生前父亲死去并且父亲死去时具有日本国籍。)
「永住者的配偶者等」
①持有「永住者」在留资格居留者的配偶者
②「特别永住者」的配偶者
③作为持有「永住者」在留资格居留者的孩子而出生在日本,出生后继续居留在日本者(在出生时父母一方具有永住者的在留资格居留在日本,或者在本人出生前父亲死去而且其父亲死去时以永住者在留资格居留在日本。)
④作为特别永住者的孩子而出生在日本,出生后继续居住在日本者
「永住者」
起初不是以永住者的身份入境,首先取得「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身份入境后能够满足一定居住条件等就可以取得「永住者」许可。
「定住者」
例子:
①印度支那难民的配偶者、孩子(包括养子)
②日系3世
③以「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定住者」在留资格居留者的配偶者
④由以「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定住者」在留资格居留者扶养的未成年、未婚的亲生孩子⑤扶养所持有日本国籍亲生孩子的外国籍父母亲
⑥被扶养日本人、永住者、定住者的未满6岁养子
「家族滞在」(家属逗留)
由持有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国际、企业内转勤、兴行、技能、文化活动、留学居留资格居留者被扶养的配偶者或孩子
【回答】
留学生本人向管辖自己所在地的地方入管局申请「家族滞在」(家属逗留)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此时一般需要的文件在如下:
⑴证明与扶养者身份关系的文件
⑵证明扶养者工作及收入的文件
⑶扶养者外国人登录证或护照的复印本
扶养者持有「留学」居留资格时:除以上所述的⑴及⑶之外,
a)留学生入学许可书的复印本或在学证明书
b)奖学金给付证明书(应明示给付金额及给付期间)
c)明示扶养者扶养能力的文件
「家族滞在」在留资格不准就劳,但在地方入管局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就可以作临时工。(就劳时间及就劳内容上有限制。)居留期间不会超过扶养者的居留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