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外国人劳动者也适用劳动灾害保险(劳灾保险)。劳灾保险规定即使雇用一个劳动者的事业所也适用。不管使用者是否缴付劳灾保险费都适用,劳动者可以领取劳灾保险金。认为事业主是否缴付保险费与对于劳动者付给保险金是另外一个问题。(事业者应追溯既往缴付保险费)
付给保险的种类是如下。
⒈ 付给疗养补偿
诊察、给药品、处置、手术及其他治疗、在家疗养管理、住院、输送等可以报销。
⒉ 付给休业补偿
为疗养受伤或生病无法进行工作从公司领取不了工资时,为安定休业中生活付给补偿。自休业开始日期起算第4天起付给平均工资的80%。
⒊ 伤病补偿年金
疗养经过1年半期间还是没治好而且此伤病程度符合所伤病等级而定的障碍状况时,停止原来付给的休业补偿转变伤病补偿年金。
⒋ 付给障碍补偿
虽然治疗但留下不能期望更好的治疗效果的障碍,为补偿以后生活付给。
将大约140种障碍根据此程度划分14个等级。
⒌ 付给遗族补偿
对于使死去劳动者维持营生的有一定死者家属付给遗族补偿年金。
⒍ 付给介护补偿
障碍补偿或伤病补偿的领取者接收介护而且符合条件的话,以1个月作为单位付给。
⒎ 丧礼费
对于进行死去劳动者丧礼的人付给。
⒏ 二次健康诊断事业等
在最近日进行的定期健康诊断等时判明发病特定疾病的可能性很高就实施二次健康诊断。
对这些补偿额,领取者是外国人时,内含将由于后遗症的遗失利益及赔偿金的金额以日本水平为准还是以本国水平为准等的问题,出过种种判例。此外,以对保证劳动者安全负有义务的雇主违反妥善安全照料义务作为理由,可以提起请求损害赔偿及慰藉赔偿的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