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对于持有定住、永住、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活动上没有任何限制,因此对于经营公司也可以自由活动。但持有除上述之外,比如以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技术、技能、企业内转勤、家族滞在等的在留资格居留在日本者进行事业时,必须办理变更在留资格的手续。居留资格的变更及取得新的居留资格,因为在创办公司之后申请而且有的行业经济上风险很大,所以必要好好准备。活动上无限制者,作为个人事业主经过比较简易手续就可以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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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贷款
起动资金、小规模事业资金、一般事业资金等。大阪府金融室支援科作为接收窗口,请去商量。因为在留资格有时不能利用,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