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地方住民税以「府民税」和「市民税」而成立。外国人当做「居住者」,根据当年1月1日的居住情况算定。
非居住者基本上非课税,如持有事业所及房屋只课税均等割部分。
〈税款额〉(自从平成19年更改)
均等割 府民税 1000日元 市民税 2000~3000日元
收入割 前一年课税收入×10%
{课税收入=总收入-(工资收入扣除额+社会保险费+配偶者扣除额+扶养扣除额+基础扣除等)}
〈征收〉府民税和市民税,由市总括起来征收。
特别征收 工资收入者自6月份到第2年5月份期间从每个月工资中先行扣除
65岁以上的公共年金领取者中缴个人住民税者,从年金先行扣除
普通征收 1年4次(6月份,8月份,10月份,1月份)分开缴纳(以存入帐号、用缴纳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