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

【问题】请问个人地方住民税是怎样情况?

【回答】
地方住民税以「府民税」和「市民税」而成立。外国人当做「居住者」,根据当年1月1日的居住情况算定。

非居住者基本上非课税,如持有事业所及房屋只课税均等割部分。

〈税款额〉(自从平成19年更改)

均等割  府民税 1000日元   市民税 20003000日元

收入割  前一年课税收入×10%

{课税收入=总收入-(工资收入扣除额+社会保险费+配偶者扣除额+扶养扣除额+基础扣除等)}

〈征收〉府民税和市民税,由市总括起来征收。

特别征收  工资收入者自6月份到第2年5月份期间从每个月工资中先行扣除

65岁以上的公共年金领取者中缴个人住民税者,从年金先行扣除

普通征收  1年4次(6月份,8月份,10月份,1月份)分开缴纳(以存入帐号、用缴纳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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