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问题

【问题】我是苦于丈夫施加暴力的外国人女性。请问怎样能求得救助?

【回答】
基于「有关防止配偶者的暴力及保护受害者的法律」(DV防止法),从配偶者被施加身体性暴力或使遭到心身上有害影响的言动时,我国齐备通报、相谈、保护、自立支援等的体制。受害者是外国人也使用该法律。因语言及居留资格之关系问题容易复杂化,苦于暴力时专门有相谈窗口。情况很紧张要急迫出家受到保护时,可以商量一时保护。

大阪府女性相谈中心  06-6949-6181  (星期一至星期五)自9:00至17:45  (英语·中文·韩国、朝鲜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泰国语·菲律宾语·越南语)。
其他在府内的相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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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是与日本人结婚的外国人,日本配偶一住娘家就没回来,说不愿一起生活。请问怎么办才好?

【回答】
双方之间也许有误会或不能完全沟通对方的意思,关键是尽量多做出商量机会。所夫妻常住地的日本民法752条上表记「夫妇同居的义务」。对方无论如何拒绝商量机会等无法成立商量时,向家庭裁判所可以提出调整夫妻关系等的调停申述,但问题的性质上估计很难强制同居。

这期间中,如果发生在扶养上或办理居留期间的更新手续上无法得到日本人配偶者的协力情况,问题容易深刻化。居留资格满期日之前,请向入管局说明一下此情况,提出目前能够取得的文件进行更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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